<

人妻视频

人妻视频 行政规范性文件

人妻视频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人妻视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

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渝发改规范〔2025〕11号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教育、经济信息、人力社保、规划自然资源、税务、金融监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和《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方案(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政策宣传、贯彻及执行,并支持鼓励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各区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本区县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有关支持举措。

《重庆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渝发改社〔2019〕1781号)同时废止。

 

人妻视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25年12月26日                       

 

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方案

(2025年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实际,经研究,现就开展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培育目标

聚焦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产业集群,推动企业发挥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引领推动所在行业领域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的领军企业,提升我市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教育服务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带一路”以及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能力,助力重庆打造全国职业教育重镇与教育强市建设。力争到2030年,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达到100家以上。

二、建设培育企业范围

一是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二是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三是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四是低空经济、商业航天、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整体申报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实施,不在我市建设培育范围。

三、建设培育企业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重庆市内合法经营的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或产教融合服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

(二)通过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三)牵头成立或作为重要成员(副理事长及以上)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平台(联合体、共同体、联盟、职教集团等),并开展实质运行。

(四)承担市级以上协同育人项目,包括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或现场工程师等。

(五)近3年内接收普通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员)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60人以上。

(六)实施1+X(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七)与合作院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或专业。

(八)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协同育人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近3年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九)捐赠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资助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近3年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十)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普通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累计3项以上。

(十一)至少2名企业骨干人员被聘为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或参与学校课程标准建设,企业每年承担职业学校教师下企业实践10人次以上。

(十二)与普通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共同持有的知识产权转化数量不低于2项,或转化金额不低于50万元。

申报企业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已申报的不予审核通过。

1.提供的材料中发现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

2.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3.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惩戒期未解除的。

四、建设培育实施程序

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等择优的基本原则,采取先建后认、动态实施的方式开展。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每年12月底前通过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网址://renqivideo.com/zllj/cqscjrhxqyjsxxfwpt/qysb/)下载填写《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企业公章,与企业营业执照、校企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院校推荐信(至少1所,加盖院校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为PDF格式)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审核。人妻视频 会同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资料审查、专家评审和必要的现场考察。审核通过的企业列入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培育。市级相关部门及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导列入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的企业开展建设培育工作,支持企业参与举办教育培训,开展实习实训,建立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建设培育企业要制定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纳入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建立实施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于每年1季度报人妻视频 备案。

(四)认证。建设培育期满1年达到认证标准的企业可以申请认证为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认证按照《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价认证工作方案》执行。

五、支持政策

通过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进入目录的企业,按规定享受“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详见附件2)。达到国家认证标准的企业,优先向国家申报进入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享受国家相关支持政策。人妻视频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细化操作指南,明确申报条件、流程和时限,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开设“产教融合政策专区”,实现政策查询、申报、兑现“一站式”服务。

六、失信惩戒

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名单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进入培育名单资格,且在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1.在年度报告或申请认证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在培育期内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3.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附件:1.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

      2.重庆市产教融合型认证目录企业支持政策清单(2025版)


附件1

 

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工商登记机关:

企业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二、校企合作情况

1.合作学校名称:

合作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资本□ 技术□ 知识□ 设施□ 管理□ 其他类型(         )

项目内容:实训基地□ 学科专业□ 教学课程□技术研发□ 其他内容(         )

合作期:已连续合作()个月,当前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有效期至()年

2.合作学校名称:

合作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资本□ 技术□ 知识□ 设施□ 管理□其他类型(         )

项目内容:实训基地□ 学科专业□ 教学课程□ 技术研发□其他内容(         )

合作期:已连续合作()个月,当前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有效期至()年

(可自行添加更多院校)

三、申请条件

(一)建设培育企业基本条件

1.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普通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

2.通过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3.牵头成立或作为重要成员(副理事长及以上)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平台,并开展实质运行。如联合体、共同体、联盟、职教集团等产教融合平台之一□

4.承担市级以上协同育人项目,包括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或现场工程师等□

5.近3年内接收普通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员)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60人以上□

6.实施1+X(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7.与合作院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或专业□

8.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协同育人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近3年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9.捐赠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资助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近3年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10.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普通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累计3项以上□

11.至少2名企业骨干人员被聘为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或参与学校课程标准建设,企业每年承担职业学校教师下企业实践10人次以上□

12.与普通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共同持有的知识产权转化数量不低于2项,或转化金额不低于50万元□

(二)负面条件清单

13.提供的材料中发现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

14.近3年内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15.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16.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惩戒期未解除的□

(三)企业自查情况简述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项目类型:可多选;□中打√;其他类型()中用简要文字表述。

2.项目内容:可多选;其他内容()中用简要文字表述。

3.校企合作学校不足2个的,第二个合作学校内容不填;超过2个的,请按格式自行插入表格填写“合作学校名称、合作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内容、合作期”。

4.具备条件:可多选;(中打√;对选定具备的条件,企业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PDF)。

5.企业自查情况简述:请围绕本企业是否符合方案中提出的“建设培育企业范围”“建设培育企业条件”等要求进行自查,对不存在申报条件中所列负面情形进行承诺,字数不超过300字(小四号宋体)。


附件2

 

重庆市产教融合型认证目录企业支持政策清单

(2025年版)

 

对纳入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激励政策。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

一、财税支持

1.鼓励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有撤回投资和转让股权等行为的,应当补缴已经抵免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优先推荐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按照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3.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牵头的产业创新综合体,在评审过程中给予优先支持,公布挂牌后,按我市有关规定给予牵头单位建设补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建成并实体化运行的综合体,在年度考评中予以倾斜,择优给予运行补贴;新公布挂牌或上年度绩效评估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综合体开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优先纳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单个综合体年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用地支持

4.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探索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企业依托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的开放共享互动创新网络平台,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建设的产学研结合中试基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业创新中心,可享受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三、金融支持

5.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开发低息、长周期的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专项融资产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6.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等方式,利用多层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的,予以优先支持。将是否认证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纳入企业ESG(环境、社会、治理)报告指标体系,并适当提高该指标的评价权重。

7.加快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中国特色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

四、信用支持

8.依托“信用中国(重庆)”信用评价体系,对于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政策扶持、政务事项办理、评优表彰、上市融资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

五、其他支持

9.企业投资建设的实训基地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国家资金支持。

10.企业在申报政府部门奖补政策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11.支持认证企业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对设置培训中心的认证企业,优先纳入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支持认证企业人才优先申报市级有关人才项目。

12.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

13.我市已出台或拟研究出台的、与产教融合相关的其他惠企政策。

 

 

人妻视频 发布

人妻视频-无码人妻-人妻av片版权所有    人妻视频 主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编:401121    电话:023-67575000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易地扶贫搬迁咨询电话:023-67575148    虚拟货币“挖矿”投诉举报电话:023-67575292

渝ICP备08000498号-10    网站识别码:5000000043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01号